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廣東省質量標桿活動的通知
各市質協,省行業協會,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》(中發〔2017〕24號),落實《中國制造2025》關于“打造質量標桿企業”“發揮質量標桿企業引領作用”的要求,深入貫徹制造強國和質量強國戰略,加強企業質量品牌建設,加快推動我國企業高質量發展,根據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廳科函〔2019〕53號)要求,受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委托,廣東省質量協會(以下簡稱省質協)2019年繼續開展廣東省質量標桿遴選和經驗交流活動,并通過專家評審推薦全國質量標桿遴選活動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質量標桿遴選工作
(一)申報條件
質量標桿是指有關組織應用先進質量管理的理念、方法、工具或互聯網手段,開展質量管理和改進創新活動,以提高質量水平、提升經營績效的典型經驗。
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均可申報:
1.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且近三年連續保持盈利;
2.在質量、誠信、安全、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;
3.其申報的方法和經驗已在本單位成熟應用,對質量和績效提升有明顯促進作用,在地區和行業內表現突出;
4.承諾被遴選為廣東省質量標桿后,積極參與相關經驗的分享交流活動。
(二)申報時間和要求
1、申報時間:2019年5月8日-6月10日。
2、申報要求:
(1)請各市質協,省行業協會,各有關單位根據質量標桿的申報條件和遴選標準(詳見附件1),于2019年6月10日前向省質協匯總推薦本地區、本行業的企業,會員單位可自薦。同時將申報材料(紙質材料一式四份)加蓋公章后寄送給市質協,電子版材料發送至以下郵箱:fsqma@163.com.
(2)申報企業須按要求填寫申報資料(申報材料編寫說明詳見附件2)。
(三)專家評審
省質協將于6月15日-20日組織專家按照評審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集中進行評審,最終評審出廣東省質量標桿,并推薦前五名參加全國質量標桿遴選.
二、質量標桿經驗交流和推廣
1、2019年,省質協將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2期以上質量標桿經驗交流活動,通過專家講座、標桿經驗分享等形式,宣傳推廣質量標桿單位的先進質量管理理念、方法和經驗,引導更多組織“學標桿、做標桿、超標桿”。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2、幫助企業間開展深入的對標交流和質量診斷工作,鼓勵標桿企業持續改進創新,總結提煉具有廣東特色的創新質量管理方法。
廣東質量協會
2019年5月5日